一、法律依据:《商标法》第38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二、提供资料:1、《续展申请书》;2、《商标代理委托书》(公司盖章或个人申请签字);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4、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5、申请人以及联系人的名称、地址、电话;三、申请过程:续展申请——《受理通知书》——续展证明四、申请时间:共需6个月左右五、相关费用:1、续展官方费用:2000.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