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词证据的特点:

1、言词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一般比较明显。

2、言词证据容易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而出现失实的情况。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