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磅的检测属于计量行政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

扩展资料:

地磅秤的操作规程和检定方法:
专人操作:司磅人员需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内容包括:仪表基础知识、使用注意事项、操作方法、常见异常现象处理方法以及日常维护保养方法。

单据确认:货物上磅前司磅员需检查采购部开出的“收货通知”或随车的“出厂磅单”;核查货车总重,确认在地磅限定范围以内。

空磅确认:确认地磅秤台无物,接通称重显示仪电源,打开电脑预热15分钟;仪表显示数值置零。

车辆确认:确认载货包装完好,无泄漏点;车载应急器材齐全、完好;通知车辆进入秤台,车辆须按规定线路慢速进入,停在秤台中心位置。车速不得超过5km/h,驾驶员全部下车。

毛重确认:司磅员操作称重仪表,获取稳定读数,保存称重结果。

皮重确认:重复每4、5条要求,打印磅单。

打印报表:司磅员操作稳重仪表及电脑,导出当日业务内容,打印并向有关部门报送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