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根据条例的规定,我省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是所有城镇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城镇个体工商户;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还包括所有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是所有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和城镇个体工商户。各级政府要按照条例的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把扩大覆盖范围作为抓好社会保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把督促非国有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作为贯彻条例的重点,首先要将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尽快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1999年6月底,基本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