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的不断发展建设,现如今,各地的很多地方都在进行房屋拆迁。按照法律规定,拆迁房屋就要给予被拆迁人相应的补偿,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房屋补偿都不太懂。如果遇到补偿给的不合理怎么办?下面根据拆迁补偿费比市场价低怎么办?房屋拆迁补偿给的太低怎么办?这两个问题来给大家解答一下。

法律明确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这是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的生计才能有保障。

所以征收方给予的房屋拆迁补偿费比市场价低时,我们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