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如果你们公司提供了担保就可以申请解除冻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检查、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29条适用诉讼中的财产保全:第29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检查扣押房地产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检查房地产,冻结其他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法律、司法解释除其他规定。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检查、拘留、冻结期限到期前进行持续检查、拘留、冻结手续,持续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相关法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