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其定义也有多种,尚未统一。大家已经熟知的,有下列几说:郑抗生等在1996年出版的《转型中的中国社会和中国社会的转型》一书中提出:“社会弱势群体是指凭借自身力量难以维持一般社会生活标准的困难者群体。”陈成文在其专著《社会弱者论》中认为:社会弱势群体“是一个在社会资源分配上具有经济利益的贫困性、生活质量的低层次性和承受力的脆弱性的特殊社会群体。”邓伟志在《让“弱势群体”从弱到强》一文中肯定:“弱势群体是指创造财富聚敛财富能力较弱,就业竞争能力、基本生活能力较差的人群。”还有其他说法,大同小异。如在国外,有人把弱势群体描述为那些由于某些障碍及缺乏经济、政治和社会机会而在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群。对这些人群,又称社会脆弱群体、社会弱者群体。我国一度回避弱势群体的名词,改称困难群众,实质上是互通的,并且更浅显易懂。几种说法,措辞不同,重点各异,也有相似。综合地看,弱势群体的特征,似可归纳为下列四点:1.低职化或无职化。指在社会担任的职业,属于较低或最低的位置,甚至连什么职业都没有。表现在对社会资源,分为管理(权力)、经济(财富)、文化(知识)三大类,或者与他无关,或者有也很少。他惟一所有的,主要是作为一种劳动力,并且主要是体力,脑力和智力也不多。套用旧话,基本上是无产者,又是无权者和无智者。2.贫困化。这是从低职或无职而来,收入分配不多,处于社会平均线下或分组中的低级、最低级。于是,一般只能维持生存和生活必需,生活质量不高,生活方式简单,谈不到发展和享受。无论是吃、穿、住、行和用,高档品与他们无缘。在某种情况下,还会碰到不同困难,陷于缺食少衣、饥寒交迫。3.脆弱化。除了生活上有困难和风险,更在政治上、社会上缺乏竞争力,和在市场上竞争力也不强一样。因此,他们虽然应当和可能靠自己的努力来争取改善其处境,但是机遇不多,并且风险不少,经济社会上风吹草动,首先受害。如物价上涨,他们首当其冲;产生自然灾害,他们抵抗力差。4.边缘化。这是上述诸因素的综合,使他们作为弱者,经常、长期甚至永远处于社会的边缘,与中心有相当距离。在心理上也被人家看不起,即使舆论为他们打气,始终不能成为现实。也因此,他们有自卑感,有依赖心,有时会逆化为敌视社会和他人,即使起不了作用。参见刘卓红、胡宜安:《弱势群体的基本特征》,《理论视野》、2004年第2期。具体地说,能否这样诠释:弱势群体是指社会上的部分人,由于先天或后天的条件制约,缺乏较强的竞争力,不能或只能很少地占有社会资源,因此只能获得甚至不能获得较好的社会职业,使其收入分配较少或很少,只能过着水平较低的、主要是维持生存的生活,同时缺乏抵抗种种风险的能力,也缺乏依靠自己努力来改善其境遇的可能性,并在政治上、文化上和心理上都处于社会边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