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餐饮发票含税金额为1万元,则增值税为:10000÷(1+3%)×3%=291.26元。

2、如果是一般纳税人,餐饮发票含税金额为1万元,则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00÷(1+6%)×6%=566.04元。减去采购原材料等成本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才是需要缴纳税额。

餐饮业营改增后如果成为小规模纳税人是3%征收率。餐饮业营改增后如果成为一般纳税人是6%税率。

3、如果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是可以享受免税政策的。不用缴纳增值税的。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6号),现将小微企业增值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扩展资料

营改增:餐饮住宿服务。

餐饮住宿服务,包括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

1、餐饮服务,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活动。

2、住宿服务,是指提供住宿场所及配套服务等的活动。包括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的住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