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伤认定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条件:一、如果市在工作时间内,以及在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的缘故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如果市在工作时间内,以及在工作场所内,因为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性或预备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如果市在工作时间内,以及在工作场所内,因为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不能意料到的意外伤害;四、患有职业病等等情况都是可以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