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合伙走私并贩卖武器罪既遂的判刑规定是:行为人走私并贩卖武器装备,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该罪的,采取双罚制。

法律依据

《邢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四款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