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船舶抵押权登记手续是怎样的

首先,你要去银行签订办理借款和抵押合同,以船舶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然后,看你船舶的船籍港在哪,就去船籍港所在地的海事局办理船舶抵押登记。

办理船舶抵押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抵押权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2/3以上份额或约定份额的共有人同意设定抵押的证明文书;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及影印件;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及影印件;抵押合同及其主合同(借款合同);承租人同意船舶设定抵押的文书(适用于已办理光船租赁登记的船舶);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船舶价值确认书;抵押双方对船舶价值认可的确认书。至于船舶抵押权登记费用,根据规定,按船舶抵押总金额的千分之0.5收取登记费。

二、船舶抵押权的特性

船舶抵押权是指抵押权人对于抵押人提供的作为债务担保的船舶,在抵押人未履行债务时,可以依法拍卖,从卖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可以看出,船舶抵押权有三个特性:

1.担保性。船舶是对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之间已经存在的债务关系的担保,债务关系在前,抵押关系在后,两者有主从关系。

2.优先性。主要是在受偿顺序上,当船舶所有人存在许多债务时,由船舶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排在较为优先的受偿顺序上(排在船舶优先权和留置权之后)。

3.转移占有性。船舶仍在船舶所有人的直接控制之下,正常营运丝毫不受影响,也保证了抵押权人回收资金,这也是船舶抵押权作为航运融资保障的原因所在。

三、船舶抵押应具备的条件

抵押人必须合法拥有拟抵押船舶的所有权,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在与农商行及其他行的业务合作中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

(一)符合国家船舶管理法律法规,在船舶登记部门依法登记,所有权清晰。

(二)具有有权部门签发的合法有效的船舶检验合格证书,符合适航作业条件,合法经营水路运输或施工作业,无诉讼纠纷。

(三)船舶为钢质结构,易于转让或变现,评估现值在100万元以上(含);从事水路运输的船舶,其登记总吨位在500吨以上(含)。

(四)船舶上未附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未被留置,船舶未为农商行以外的其他债务设定抵押担保。

(五)船舶出租的,承租人同意设定抵押;船舶存在共有人的,全体共有人同意设定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