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因产品缺陷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赔偿受害人的时候,如果产品投保了产品责任险,并不在除外责任的范围之内,那么赔偿就会由保险公司进行,那产品责任险的除外责任由哪些呢?彭松明律师从相关法条中整理出来了以下这些产品责任险除外责任的规定。保险人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二)根据劳动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三)据雇佣关系应由被保险人对雇员所承担的责任;(四)保险产品本身的损失;(五)产品退换回收的损失;(六)被保险人所有、保管或控制的财产的损失;(七)被保险人故意违法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造成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八)保险产品造成的大气、土地及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所引起的责任;(九)保险产品造成对飞机或轮船的损害责任;(十)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十一)由于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或恶意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十二)由于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所引起的直接或间接的责任;(十三)罚款、罚金、惩罚性赔款;(十四)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