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分为部分没收和全部没收。没收部分财产的,只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刑法》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