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六种情形,(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反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拒绝加班不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而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所以试用期拒绝加班被开除是违法的。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