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人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