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中免交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包括:
一、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
二、离、退休人员工资薪金所得
三、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从单位取得的工资、补贴等
四、个人福利费
五、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
六、差旅费津贴
七、误餐补助
八、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
九、五险一金
十、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工资薪金所得
十一、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十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
十三、远洋运输船员工资薪金所得
十四、附加减除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