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收取装修保证金的行为本身就是违反规定的,物价部门并未批准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装修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在业主装修完毕经物业公司检查合格,在一定时间内返还给业主。任何人(包括业主)如果改变原户型承重结构墙或损害小区公共设施,物业公司都有权且必须给予制止,已经造成损失的要照价赔偿。这本来就是物业管理公司应尽的职责。因此,所谓的“装修押金”就是物业公司为了缓解自己的资金压力,向业主的乱收费。现在已经明令禁止物业公司收取装修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