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30年不变,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什么时候重新分配土地?
一、农村土地30年不变,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我国最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是安徽省凤阳县凤梨公社小岗村,在1978年。但我国大部分地区的第一轮土地承包是从1983年前后开始的,到1997年前后结束,第一轮土地承包的承包期为15年。
1984年1月1日,《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要求延长土地承包期,鼓励农民增加投资,培养地力,实行集约经营,提出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十五年以上。
1993年,针对一些较早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地方第一轮土地承包即将到期的实际情况,《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发〔1993〕11号)文件及时提出:“为了稳定土地承包关系,鼓励农民增加投入,提高土地的生产率,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长30年不变。”
除少数较早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地方,我国大部分地区的第二轮土地承包是从1998年前后开始,到2027年前后止,第二轮土地承包期为30年。也就是说,我国大部分地区是在1998年前后开始实行农村土地30年不变政策的。
二、什么时候能重新分配土地?
因农村土地的30年不变政策,很多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开始后出生的朋友都没有分到土地。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只有当集体有机动地、新开垦的地等未发包的土地时,无地农民才能分到土地。但现实情况是,很多地区并没有这类可发包的土地,所以,很多朋友就问,什么时候能重新分配土地呢?
在2019年11月26日,《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耕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实施,具体规定如下:
1、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应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对少数存在承包地因特殊情形确需调整的,可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才可在个别农户间作适当调整。
2、为避免承包地的频繁变动、防止耕地经营规模不断细分,继续提倡“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政策。因承包方家庭人口增加、缺地少地导致生活困难的,帮助其提高就业技能,提供就业服务,做好社会保障工作。也就是说,未来可能会给予无地农民其它方面的补偿,但不会通过重新分地解决无地农民的无地问题。
什么时候能重新分配土地?虽然未来充满未知,但国家最新政策规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不变,所以,短期内肯定不会对土地进行重新分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