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林、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至于是为了营利或者其他目的,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