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是从2013年1月31日开始的。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

1、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

3、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

4、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

5、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扩展资料:

备受关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再度扩容。根据部署,湖南、湖北、江西、江苏、甘肃、宁夏、吉林、河南、贵州等9省区将被纳入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范围。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表示、在3个整省和27个整县试点的基础上,中央将再选择9个省区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整省试点工作。

据介绍,农业部从2009年开始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目前已进行了四个阶段:2009年至2010年以村组为单位,以8个村为试点,探索整村推进;

2011年至2013年以乡镇为单位,在数百个县开展试点;2014年以县为单位,首次在3个省份开展整省试点;目前已进入到第四个阶段,新增9省份纳入到“整省推进”的试点中来。

农业部表示,将用5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