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批验收合格的条件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检验批是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单元,检验批通常按下列原则划分:

(1)检验批内质量基本均匀一致,抽样应符合随机性和真实性的原则。

(2)贯彻过程控制的原则,按施工次序、便于质量验收和控制关键工序的需要划分检验批。

扩展资料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8)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9)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