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妨害公务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在处理妨害公务罪立案标准时,要特别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划清妨害公务罪与人民群众抵制国家工作人员违法乱纪行为的界限。

极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假公济私,滥用职权,违法乱纪,损害群众的利益,引起公愤,群众对之进行抵制、斗争是应当支持、引导的。

2、划清妨害公务罪与人民群众因提出合理要求,或者对政策不理解或者态度生硬而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发生争吵、围攻顶撞、纠缠行为的界限。

群众围攻、顶撞国家工作人员,通常是由于群众对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宣布的某项政策、决定、措施不理解,有意见,向国家工作人员提出质问,要求说明、解释、答复、由于情绪偏激、态度不冷静、方法不得当而形成的村国家工作人员的围攻、顶撞行为。在围攻、顶撞过程中,常伴有威胁性语言和类似暴力的推擦、拉扯行为,在客观上妨害了公务。

《刑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妨害公务罪基准刑: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每增加轻伤一人,可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3、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

4、造成财产损失数额较大的;

5、煽动群众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履行职责的;

6、公务人员执行公务行为不规范的,可减少基准刑10%一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