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法律、法治与法院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肖扬“有法可依”是法治的基础。中国有句俗话:“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针对法律制度缺乏的问题,中国的法制建设首先从立法开始。至今,中国已经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主要领域都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是法治的关键。中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单位和所有公民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在依法问题上,别无例外。“执法必严”是法治的必然要求。只要法是“良法”,那么执法越严格,民主的意志就越能得到实现。“违法必究”是法治的最终保障。违法而不追究,法律必将失去权威和人们的信仰,也必将鼓励违法,最终使法律形同虚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