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开厂协议书需要写明以下内容:

1、合伙人的身份证信息;

2、合伙人的出资知方式,出资额;

3、合伙企业盈道利后如何分红;

4、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决策权;

5、新专人入伙的条件,退伙的条件;

6、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六)合伙事务的执行;(七)入伙与退伙;(八)争议解决办法;(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十)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