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6周岁的儿童办理护照

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变更过信息的还须提交《居民户口簿》等相应证明材料)

(2)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护照》

(3)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或其他符合民法规定的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证明文件

(4)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