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烟草专卖许可证。

我国由烟草专卖局颁发的,允许公司、企业、单位和个人经营销售烟草的许可证件。在我国,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就不能进行烟草经营和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

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烟草专卖许可证分为:

1、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2、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

3、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规定: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扩展材料:

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 申请新办零售类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2、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

4、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根据上述规定,申请人应当准备以下材料:

1、经营者的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经营者的免冠相片;

3、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