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后审请执行后接下来要走的是执行程序。

作为申请执行人,如果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审判阶段已经查封,在申请执行阶段,还要经过财产的评估、拍卖毛笔程序,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后只要等着法院去执行就行了。

如果什么程序在审判阶段没有查封被告的财产,申请执行人需要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去处,法院才会去执行,一般情况下,法院很少主动去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

扩展资料:

2013年,男子周某因欠他人20万未还,被诉至法院。这原本只是一起普通的民事纠纷,法院裁定将周某直接主管的天台某模具公司名下的一辆奥迪小汽车进行了查封。周某明知道该车仍在查封状态,还偷偷以10万元的价格将车抵押给了典当行,致使该车被卖至今无法追回。

去年10月11日,该模具公司收到了一笔拆迁补助款,共计124万元。周、何二人明知该公司以及本人在天台法院还有大量借款未履行的情况下,却不先履行已生效法院判决,而是将该笔拆迁补助款转移、分成多笔划到多个未起诉的债权人账户中。

天台法院认为,法律的权威不容置疑,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除了侵害司法权威之外,对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权利人权利也造成了侵害。

经审理,天台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单位天台某模具公司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被告人周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实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被告人何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