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怎么证明: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夫妻双方签订的书面分居协议必须是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得到对方认可。一方向另一方出具的书面分居文件应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出,并在备注栏注明“分居”,并保存邮寄证明。自邮寄之日起至离婚分居时间属于夫妻双方。双方之间的信件和电子邮件可以证明双方没有分开的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