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报案人到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立案之后会给报案人提供的一个告知书,告知书上主要包括报案人相关信息、所报案件的类型和案情、案件的受理人员、报案人的联系电话和立案时间等。立案告知书就是已经立案的一个凭证,说明该案件进入司法程序,该案件会进入到后续的侦查、审查起诉等阶段。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