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买卖需要交的税费如下:

1、印花税:成交金额的1‰ 。2008年9月19日至今由向双边征收改为向出让方单边征收。受让者不再缴纳印花税。投资者在买卖成交后支付给财税部门的税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实际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税收由券商代扣后由交易所统一代缴。债券与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项税收。

2、证管费:成交金额的0.002%双向收取。

3、证券交易经手费:A股,按成交金额的0.00487%双向收取;B股,按成交额0.00487%双向收取;基金,上海证券交易所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045%,深圳证券交易所按成交额0.00487%双向收取;权证,按成交额0.0045%双向收取。

4、过户费:这是指股票成交后,更换户名所需支付的费用。根据中国登记结算公司的发文《关于调整A股交易过户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从2015年8月1日起已经更改为上海和深圳都进行收取,此费用按成交金额的0.02‰收取。

5、券商交易佣金:最高不超过成交金额的3‰,最低5元起,单笔交易佣金不满5元按5元收取。

扩展资料:

股票买卖税费的相关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从2012年9月1日起再次降低A股证券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上交所由按成交金额0.087‰双向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0.0696‰双向收取;深交所由现行的按交易额0.087‰收取下调为按交易额0.0696‰收取。

2015年7月1日,为进一步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沪、深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经研究,拟调低A股交易结算相关收费标准。

沪、深证券交易所收取的A股交易经手费由按成交金额0.0696‰双边收取调整为按成交金额0.0487‰双边收取,降幅为30%。收取的B股交易经手费由按成交金额0.301‰双边收取调整为按成交金额0.0487‰双边收取。

在0.0487‰中,0.00974‰转交投资者保护基金,0.03896‰为交易所收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收取的A股交易过户费由目前沪市按照成交面值0.3‰双向收取、深市按照成交金额0.0255‰双向收取,一律调整为按照成交金额0.02‰双向收取。按照近两年市场数据测算,降幅约为33%。

同时,沪股通交易过户费收费标准由原“按成交股份面值的0.6‰元 人民币计收”修改为“按成交金额0.02‰元人民币计收”,此收费标准2015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