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是一种具有传染性的疾病,有些女孩子在结婚之前没有发现男朋友有乙肝,或是对方刻意隐瞒,所以在结婚后才发现自己的丈夫是乙肝患者。那么,婚后发现丈夫有乙肝可以起诉婚姻无效吗?有些妻子发现丈夫有乙肝后想要离婚。婚后发现丈夫有乙肝可以起诉婚姻无效吗律师解答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但乙肝并不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以对方患有乙肝为由要求宣告婚姻无效,于法无据。建议乙肝患者还是应该在婚前如实告知对方自己的病情,并通过医学手段保障双方的健康,这样才能保卫双方婚姻。相关案例2010年3月,30岁的镇海小伙强子经人介绍认识了从舟山来宁波打工的29岁姑娘小玉,两人一见钟情,由于两人都算是大龄青年,很快便谈婚论嫁了。2010年7月,两人选了一个好日子,一大早去登记结婚,排队时听人讲到结婚前应该先做个婚前检查,对双方都负责。打听好婚检的地点,小玉拉着强子去了医院,婚检之后,报告并不能当天领取。一时小玉有些为难,强子向小玉讲到自己身体一向健康,不会有问题,就算小玉身体有问题,自己也要跟小玉结婚。强子的表白让小玉很是感动,为了不错过好日子,两人下午就去办理了结婚登记。怀孕了丈夫很反常2011年1月,妻子小玉发现自己怀孕了,这让她喜出望外,可当她把这一喜讯告诉丈夫强子时,强子不仅不开心,却显得有些忧心忡忡。强子的反常表现让小玉很是困惑。为了方便照顾小玉,小雨的母亲从舟山来到了镇海与二人一同生活。一日小玉母亲发现强子在吃药,再三追问,强子告诉老人自己得了脂肪肝,没什么大事。胎儿流产怀疑丈夫转眼小玉怀孕四个月了,但胎儿发育情况不佳,医生劝她放弃,可小玉还是抱着一丝希望,但最后一次检查发现胎儿已经停止发育,无奈小玉做了人工流产。失去孩子,小玉心痛不已,为了查明原因,她在医院进行了全面检查,结果自己没有任何问题,医生建议小玉的丈夫也去医院进行全面检查。小玉回家后一再要求强子跟自己去医院查查看,如果都没有问题,两人也好积极准备要下一个宝宝。可是强子一再犹豫不肯去检查。强子的这一表现引起了小玉和小玉母亲的怀疑,也使小玉母亲想起了之前看到强子吃药的情形。于是小玉想起了两人的婚检报告。原来两人登记后过了几天,婚检报告才出来,强子自己去领了报告,并告诉小玉没什么事,于是小玉便没有再追问。发现报告单要求离婚小玉翻箱倒柜也没在家找到报告单,于是她去了两人婚检的医院调取了医院的报告,结果让她大吃一惊,强子有乙肝,这样的结果让小玉很难接受,这么严重的事情强子竟这样隐瞒欺骗自己,小玉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于是她想到了离婚。在网上搜集了一些信息之后,小玉认为乙肝是传染病,自己可以强子有乙肝为由,要求法院宣告婚姻无效。于是她起诉到了法院。镇海法院承办法官接到该案后,联系了双方了解情况。强子接到法院的电话,很是吃惊,他不知道小玉如何知道自己的病情,更没想到小玉会要跟他离婚,当着小玉的面,强子很懊悔,他也是婚检报告领到之后才知道自己得病,但想到两人已经结婚,他担心如实告知会吓到小玉,两人以后的生活受到影响,于是一直瞒着小玉悄悄治疗。为了了解强子现在真实的身体状况,承办法官向强子现在的主治医生进行了询问,原来,强子患的是慢性乙肝,但病情稳定,日常生活基本不会传染他人的,而且也基本不会影响生育。乙肝主要通过血液和母婴传染,小玉不放心完全可以通过接种疫苗来预防,而且流产的原因有很多种,不应该绝对归咎在强子患乙肝这件事上。了解情况后法官联系了小玉,希望她能够慎重考虑两个人的婚姻。最终,镇海法院开庭审理判决驳回了小玉要求宣告婚姻无效的诉请。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2]《母婴保健法》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