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处罚是指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的处理惩罚。

治安管理处罚的基本原则有:

1、行为与处罚法定原则。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2、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原则。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3、公开、公正原则。

4、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5、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