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应该怎么得到赔偿?我是一个受害者,我和他们不是很熟,在和他们吃饭的时候,我开个句玩笑,说他没有人性,可是他却当真了,当时站起来就打了我两巴掌,然后他还想来打我,被他朋友阻拦了。可是在打我的过程,把我的手臂弄骨折了。打过我之后他就走了。当时我没感觉手臂很痛,但是到家,才感觉手臂很痛。我给我们老总打电话,带我去得医院,医生说我手臂骨折了。要休息一个半月,之后我朋友给他打电话,他说他喝多了,不过他承认了,但是他说他赔钱,但是他说太多的他承受不起,可是到现在都没有他得人影,现在已经两天了,可是现在我都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请问该怎么处理?谢谢南宁律师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你可以要求他赔偿,到法院起诉要求获得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