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易注销流程并不是所有企业都适合的,主要是针对某些领取营业执照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无债权债务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使其能够安全快速退出市场。

在公司简易注销流程中,第一步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填写简易注销公告,公告期为45天;领取并下载企业简易注销相关登记表格;收集材料,向相关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最后领取核准通知书即可。最后,仍需要注意,企业如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公告后,将会被限制办理所有的登记业务,但企业报送年度报告不受限制。企业如果撤销公告,不可以再次发布公告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企业在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未向相关登记机关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则视为自愿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程序,企业将不能再次申请简易注销。

公司简易注销流程还有许多注意事项,需要在简易注销时企业负责者自己去注意,另外,某些不符合规则的将不能申请简易注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