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索贿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构成犯罪。所以,被索贿一万不构成犯罪。索贿的按照贪污罪、受贿罪从重处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