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护照法》规定,第十一条

护照不再办理延期了,十年有效期,届满重新更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

(一)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二)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三)护照损毁不能使用的

(四)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

(五)有正当理由需要换发或者补发护照的其他情形

温馨提示:

1. 申请方式

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在国外,由本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的,由本人向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2. 为节省您的时间,请登录“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进行办事业务预约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