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农民种植农作物的,对于农民来说是生存的根本。征收土地对于农民来说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为此,法律规定,征收土地要给予相应的补偿。下面根据国家征收土地补偿什么?征收土地怎么补偿这两个问题来给大家普及下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征收土地的补偿费有三个部分,分别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

征收土地的具体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的,所以国家是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的,各地标准不一,具体的标准由各市级的政府来制定。

法律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所以如果征收方给予的补偿不合理,被征收人可以依法向法院发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土地补偿费,被征收人因为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被征收人对因为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被征收人因为征地被毁损的土地上的附着物、房屋、其它设施,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被征收人对、因为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计算公式: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2. 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