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局人员部分是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岗位以及部分刚招录的公务员,其余部分为事业编制人员。工商局在县级层面的话,属于县直属事业单位。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于工商企业的申请登记,经审查符合本条例有关规定,应予及时办理,不得无故拖延。

拓展资料:工商管理局职责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我省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以及相关的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依法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授权,承担有关方面的反垄断工作。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