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公司清算通常要100天左右的时间。在公司清算的过程之中,人民法院会在清算组成立那天起的十天内通知债权人。在报纸上公告是六十天内,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时间是收到通知的三十天内,或者收到公告的四十五天内。清算所需的具体时间,还要根据清算流程的复杂程度来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