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投资是指投资人以拥有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作为投资。应按双方同意接受的数额确定无形资产的价值,还应有必要的文件作为处理依据。以无形资产进行投资,其投资额度按中国现行财务制度规定,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20%;情况特殊需要超过20%,应当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但最高不超过30%。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的规定,股东以无形资产出资应当符合法定比例。但2014年3月1日起执行的新《公司法》取消了无形资产出资比例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