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12月20日为正常还息日,存入即可不会立即扣费的。

贷款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自己负担支付利息。每年的12月20日为正常还息日。宽限期内只需自付利息,不需偿还本金。宽限期结束后次年的12月20日除自付利息外开始等额还本,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要求全部还清。

贷款学生本人登录支付宝网站办理实名认证及账户关联,继而到生源地县(市、区)大学生资助中心或直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还款金额和还款计划,并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还款金额足额存入与支付宝关联的账户。

扩展资料:

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相关要求规定:

1、学校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对助学贷款工作和协助银行催收贷款较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因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而造成贷款违约者,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贷款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停止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已发放的将追回贷款,并视情况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对谎报家庭实际经济收入或以其他手段弄虚作假获取贷款者。享受贷款后有不必要的消费行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