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去福利院收养孩子需要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以及相关的收养证明材料,同时当事人需要提交书面申请以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在资料的提交过程中需要健康证明和当事人的照片,当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取收养人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的基础上,对于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有效后,办理当事人收养孩子的手续。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规定提交材料。县(市)城区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取收养人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的基础上,对收养人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查。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领养社会福利院孩子的程序: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2、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3、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4、收养人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收养人无犯罪记录证明。5、收养人常住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子女情况的证明。6、收养人(双方)健康检查证明。 7、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单身免冠二英寸照片各一张,合影二英寸照片一张。8、在县级以上报纸刊登《公告》。(统一公告)9、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经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