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成年后不能向离婚父母索取抚养费。《《民法典》第一百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金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的解释(1)第五十三条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期限一般为子女18岁。16岁以上,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支付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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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