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拖欠工资能直接起诉吗?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合法订立后,用人单位必须履行不得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

但是在现实中,仍有许多用人单位以种种理由违法操作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3条的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托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对于拖欠劳动报酬的案件,劳动者可以直接起诉。

二、公司一直拖欠工资怎么办?

如果单位拖欠工资,要分两种情况:

第一,劳动者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劳动者选择不解除劳动合同,而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行政机关责令的期限内仍不发放工资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除了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期限支付劳动报酬外,逾期不支付的,还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支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新的《劳动合同法》加大了对无故拖欠工资行为的处罚力度,将原来加付25%的标准提高到了50%-100%。其次,鉴于申请劳动仲裁较为费时,所以《劳动合同法》还为劳动者追偿欠薪开辟了绿色通道,其第30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发出支付令。但是,支付令只在用人单位不表示异议的情况下适用,如果单位表示异议,还是要走劳动仲裁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