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申请预售证明时,应当在房地产主管部门(济南主管部门为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同)公布的监管银行名单中选择相应的商业银行,并根据预售证明申请情况开立相应的监管账户,与主管部门和监管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预售房屋时,应当将预售款监管规定告知买受人,在售楼处显著位置公示监管银行、监管账户等信息,并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明确。未开立监管账户的,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意味着开发商将不能按照监管措施的要求正常预售商品房。济南版监管办法进一步提出,政府主管部门将根据开发企业上一年度的诚信情况,控制开发商的网上签约面积,首次放开网上签约面积仅占预售许可证的30%。存入监管账户的预售款未达到重点监管额度,按需达到重点监管额度核算,放开相应的网上签约面积;达到重点监管额度后,预售许可面积全部放开。开发商违规也将面临相应的处罚。未按规定将预售款全部存入监管账户,变相逃避监管,未按规定使用预售款,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监管措施或三方监管协议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记入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也可以暂停网上签约,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