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人民币是法偿性货币。这就是说,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私债务,均以人民币进行支付,任何债权人在任何时候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②人民币发行权属于国家。授权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发行货币或发行变相货币。③人民币是我国唯一的法定货币。国家禁止发行除人民币以外的其他货币或变相货币,禁止金银计价流通和私自买卖。货币是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自发产物,是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纸币(人民币)是由国家发行的强制使用的货币符号。纸币本身不具价值,虽然作为货币的一种,但其不能直接行使价值尺度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