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施许可备案须知一.所需材料(1)备案申请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原件;(2)许可合同副本,原件;(3)专利证书复印件;(4)让与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5)受让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6)如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当事人双方共同出具的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的授权委托书,专利代理机构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7)许可合同签订超过三个月的,附当事人双方签章的“声明”或“请求备案报告”,(原件),声明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8)公司名称有变更的(备案时的名称与许可合同中的名称不一致),提交工商局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公司公章)。以上材料,各2份。二..办理程序先到省知识产权局协调指导处递交有关备案材料,省知识产权局初审合格后,电子件发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进行专利法律状态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返回是否备案信息,省知识产权局出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或不予备案通知。三.办理时间在各种文件备齐的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备案证明。四.费用免费办理。联系人:省知识产权局协调指导处张秋宁2619720(其他相关内容可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实施许可专题信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此框内容由合同备案机构填写专利号备案号备案日项目名称专利申请日专利授权日备案申请人让与人姓名或名称国籍或所在地国家是否是专利权人□是□否邮政编码地址联系人姓名让与人姓名或名称国籍或所在地国家是否是专利权人□是□否邮政编码地址受让人姓名或名称国籍或所在地国家邮政编码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