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消费的职能: (1)宣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能力; (2)开展消费知识教育,组织有关单位宣传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商品使用技能,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 (3)对消费者进行消费意向调查,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性能调查,客观公正地公布结果,为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指导消费; (4)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对投诉事项涉及的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可以提请法定鉴定机构作出鉴定,必要时,提请有关部门和单位作出处理; (5)对消费者投诉进行综合分析,将投诉反映的商品或者服务问题,及时通报有关经营单位或者部门; (6)参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安全、卫生、计量等进行的监督和检查; (7)对涉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必要时可进行查询,被查询者应当予以答复; (8)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宣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批评、揭露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 权益的违法行为和违法经营者. (9)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