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疫情期间道路运输车辆技术保障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因受到疫情影响暂时无法进行车辆年检的车辆,允许其年审周期自动向后延续至疫情结束之后45天,各地交通运输部门不对未开展技术等级评定、车辆年审逾期或到期未审验的道路运输车辆进行处罚。

对于驾驶证有效期满需要换证或者需要参加审验教育的驾驶人,可以视抗疫情况延期,疫情解除后,请驾驶人尽快换领驾驶证、参加审验教育。

在此期间,群众确有驾车出行等生产生活需求,或者有疫情防控人员、物资运输等应急保障需求的,对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等情形,公安交警部门将不予进行处罚。对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等原因,导致驾驶证可能被注销的,将统一延长注销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