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员工的角度来看,企业与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劳动关系的,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仍然受到法律保护。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企业必须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依法补偿;法律还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试用期为劳动合同期限。如果从老板的角度来看,很明显,试用期内不签劳动合同或只签试用期合同,企业本来是想防止被套牢,但实际上却恰好被套牢。此外,许多企业认为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尚未最终确定,因此企业不需要在试用期内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费,但事实并非如此。虽然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尚未最终确定,但已经形成。因此,法律明确规定,企业应在试用期内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费。